2月2日,从清流县畜牧水产局获悉,经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考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并经公示,授予清流县2010-2011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市、区)”称号。
2010年来,清流县按照国家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工作,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当地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悉,“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是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自2010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的。我省此次共有4个县(市、区)获此殊荣。(水竹)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