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北京市工商局2月2日表示,北京已有130多家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把快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起来统一销售。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还对食品保质期临界时间进行了明确界定。
《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明确规定:商场超市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前,将临近保质期限食品进入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推荐阅读揭秘外蒙平民生活:家常菜只有土豆 炖肉放石头(组图) 2011年能源结构未达标三亚工商部门称万元账单不宰客 新安子公司称与农药废渣盐无关狗不理被曝8个包子要100元 各国元首败家子大曝光(组图)[股神争霸] 涨停王浮出水面资深股民:期待方舟子来a股打假
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
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每天闭市前应对临近保质期限食品进行检查,对未售出的到期食品,及时清点、停止销售、退货或销毁,并做好记录。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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