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公布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
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技术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修饰。这一高新技术虽然带来生物体,如转基因棉花、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抗性增强、产量提高,但是,其副作用、对人类生命的伤害也不可忽视。
世界多国科学家对转基因技术的危害作了不少研究。对于从外国引进的转基因粮食品种在我国种植导致的危害也有详实的报道:2010年9月21日,《国际先驱导报》报道,《老鼠不见了——山西、吉林动物异常现象调查》披露,山西晋中种植了美国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玉米先玉335的地方,大老鼠基本绝迹,剩下的小老鼠也是呆头呆脑,狗能够轻易逮着。吉林省榆树市秀水镇苏家村最近三年来,庄稼地里的老鼠突然没了。当地农民反映:“以前那些老鼠专门啃玉米棒,要放很多老鼠药,现在根本就不用放老鼠药了”。
记者在山西晋中和吉林榆树附近的农村走访,调查老鼠变少的情况,却发现了当地另外的怪事:母猪产子少了,不育、假孕、流产的情况比较多。有些生下来的小猪,看起来很健康,但生下来没过多久也死了。
对转基因粮食,欧盟、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坚决抵制,我国《粮食法》作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是对国人生命高度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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