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反映,她日前在一家超市购买杂物,结账的时候没有看购物小票上的明细,只是随手将票据放进了购物袋。回家后发现其中购买的热水壶有瑕疵,想要拿回去更换。可当她查看购物小票的时候,却发现里面有一样东西是她根本没有购买的,而她购买的小音响却没有在购物小票上显示。她回去询问超市,被告知因为当时该商品暂时还没有条形码,所以用价格相同的商品扫的码,只要商品没毛病就行,价格是一样的。但她认为超市如此打票太不规范,她想知道遇到此类情况她该怎么办?
本报友情提示:
接到王女士反映后,记者联系到了市消保委,该委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遇到购物小票与所购商品对不上号的现象,一般情况下是遭遇了“顶码商品”。据了解,超市结账时一般都使用扫码器对商品上的条形码进行扫描,这样商品名、数量、价格都会一目了然地显示在结账的小票上。正常情况下,顾客所购商品与小票上显示的商品不会有差错。但是由于超市上产品更换比较频繁,一些商品上架后,超市收银系统还未及时登记或更新,就会出现无法扫码的情况,为了不耽误销售,收银员会用一件价签相同的其它商品“替扫”,这样消费者在不知情时便买到了一件“顶码”商品。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市南区两家大型超市的工作人员。一位超市的楼面主管告诉记者,超市一般商品很少出现“顶码”现象,只有在类似电子产品的销售中才比较常见。“电子产品种类较多更替非常频繁,所以很难做到件件商品都及时更换条码。因此,营业员就会刷同类产品同样价格的条形码来顶码。”此外,记者了解到,由超市统一配送的自营商品很少出现“顶码”问题,但超市与其它企业联营的商品上也偶尔会出现该现象。“超市联营产品一般是会实行三包的,只要消费者保留好商品包装和标价签,售后一般不会有问题。”该主管表示。
但市消保委和工商部门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超市加贴的条码或标识若与商品不符,本身就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超市管理不规范的体现。同时,尽管一些超市号称对“顶码”商品实行三包,但如果消费者没有保存好商品包装和标价签,仅凭购物小票记载则难以核实所购商品,也会造成消费者维权障碍。因此,消费者最好在购物交款后认真核对小票和所购产品是否相符,尤其是购买电子产品和涉及到超市联营商品时,一定更要留意小票上的商品是否与自己所购商品有差别。一旦发现买到“顶码”商品,消费者应及时要求超市开具手工填写的购物凭证,并写明正确的商品信息,以备今后维权之便。本报记者
来源:青岛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