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慧来记者谭迎春)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2011年我省64个县市(不含市辖区)中25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51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水平,东宁、绥芬河等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接近15000元。201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7591元,同比增长22.2%,增幅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0位,比上年上升一位。
据介绍,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粮食增产增收。去年我省粮食大丰收,产量跃居全国第一,农产品价格稳定,使我省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工资性收入逐步增加,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当地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择业创收机会增加,使得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转移性收入增加,随着国家和省里加大对农村居民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增加各种补贴项目,使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由于林权制度改革、土地有偿流转、农村泥草房改造、新型合作社等政策的推行,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提升,增幅为58.5%,成为我省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从农民人均纯收入较高和增幅较大的几个县(市)来看,还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依靠当地特色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二是农业技术现代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较高;三是政府扶持力度大,乡镇企业发达,农民转移就业及返乡创业人数众多。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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