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某中专学校最近安排孙老师带学生到天目山实习。本月20日,他带着学校的介绍信到铁路上海站3号售票窗口,订购27日上海至杭州及以后的回程火车票,共
计164张,价格4100元。由于当时拿不出回程票,售票员给他办理登记后,让他在前天去取票。
前天下午,当孙老师带着支票到3号窗口取票时,对方却告诉他只收现金、不收支票,与服务员反复交涉未果后,他找到售票处负责人的值班窗口,提出:“支票先交给你们,3天后支票兑现了我来拿车票。”对方仍表示不行。气恼的孙老师当时便在值班窗口的留言本上写下“不收支票,为什么不事先提醒?”的留言。
记者随后与上海火车站售票处值班室的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张先生解释:“只有与本站签订过协议的单位,我们才收取支票,因为一旦支票有问题,我们能通过协议找到这家单位的法人。而没有协议关系的单位,一旦支票有问题,往往找不到法人甚至找不到使用支票的单位。”记者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对买团体票的乘客作个提醒。“这是我们的不周到之处,我们会向领导反映,作出相应的改进。”张先生同时请记者向孙老师转达他的歉意。
孙老师虽然接受了张先生的道歉,但他只得向学校财务预约提现金,昨天又跑了一次火车站才取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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