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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明年3月5日实施

2024-06-01 10:39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34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db50/t 1535-2023),将于2024年3月5日实施。

即食鲜切水果是以新鲜的水果为原材料,经预处理、清洗,在鲜切操作台(操作区)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或不切分、包装等制作和服务过程,采用冷链等适宜的条件贮存和销售的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水果。

《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规定了即食鲜切水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原材料要求、制作要求、散称要求、配送要求及食品安全过程控制等内容,适用于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者或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即食鲜切水果销售服务。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者可参照执行,即食鲜切蔬菜销售服务也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即食鲜切水果生产加工企业,也不适用于销售环节添加酸奶、罐头食品和米浆等其它原材料或添加剂改变水果原有口味和保存方式的产品制作服务。

《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规定鲜切操作台(操作区)应:

1、以分离或分隔形式设置鲜切操作台(操作区〉,宜采用隔离性挡板对鲜切操作台(操作区)进行保护。

2、应有明显的标识,并建立操作管理制度。

3、应设置专用流动水槽,且水质应满足gb 5749的相关要求。按需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消毒液,并配备水果清洗流程图等。

4、应配备暂存用的冷藏设施、加工器具及清洁工具。

5、应专区专用,不应存放与即食鲜切水果无关的原物料。

6、操作台和加工用具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或消毒。使用化学方法的,应遵循化学消毒剂使用说明,避免消毒剂残留;可配备紫外灯柜等设施进行物理消毒。

7、操作中使用的抹布应进行分类存放。

《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的出台对规范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者操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利于即食鲜切水果食品安全。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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