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自热食品安全吗?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消费提示

2024-06-25 11:2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13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自热食品的消费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快捷方便的自热食品逐渐得到普及,适应于“一人食”、外出旅游等多种消费需求。为帮助消费者安全食用自热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选择正规产品,保障食用安全

自热食品是一种方便食品,不依赖常见的明火等加热方式,仅需用凉水与包装中自热包反应产生热量,即可实现对食品进行复热。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常见的自热食品有火、米饭、粥类、米线(米粉)、汤类等。消费者在选购自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盒体、袋体是否完整无破损;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

二、细看产品说明,严格操作流程

在食用自热食品前,如发现自热包有露粉等现象,就不要使用。加热时,应严格按照自热食品说明书步骤进行操作。

(一)使用时添加凉水还是热水?应使用凉水与自热包反应,如添加热水或者开水,容易因反应过快,导致自热包剧烈膨胀,甚至破裂。

(二)加热时,堵塞透气孔会有危险吗?在加热时,应确保外包装上的透气孔或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突然开裂,发生烫伤等危险。

(三)放在哪里加热更安全?使用自热食品时,应将其放置在隔热垫上进行加热,不要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以免发生危险。

(四)加热过程中可以触摸外包装吗?消费者要看护好儿童,在加热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外包装,待自热包不再反应,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以免烫伤。

(五)完成加热后,还需注意什么?在自热包使用后,应避免与水二次接触,导致再次发生反应。

三、注意使用场所,携带遵守规定

自热包原料多以镁粉、铁粉、铝粉、生石灰等为主,与水反应放热时会产生少量氢气。如多人同时大量使用自热食品,应选择空气流通好的食用场所。有的消费者会在旅途中选用自热食品,但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镁粉、铝粉属于航空危险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明令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自热食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能会诱发烟雾报警,多地明确禁止在列车上使用自热食品。

四、自热食品营养单一,不宜长期食用

自热食品是用自带热源给食物重新加热,热源并不与食物直接接触,不影响食用。但作为方便食品的一员,自热食品营养搭配相对较单一,不宜长期食用,消费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合理选择膳食。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自热食品安全吗?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消费提示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