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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食药监局提醒:自酿葡萄酒这些问题千万要注意

2024-06-29 12:5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96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如今,许多家庭自酿葡萄酒。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在酿造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会引发安全隐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就家庭自酿葡萄酒发出安全提示。

葡萄分为酿酒葡萄和鲜食葡萄,为提高自酿葡萄酒的品质,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原材料时,尽量购买新鲜、成熟、无破损的酿酒葡萄。

自酿葡萄酒的发酵器具在使用前应用热水或高度食用酒精清洗消毒、沥干;发酵时温度应控制在15℃至25℃之间,避免高于30℃;由于葡萄表皮微生物种类比较多,建议发酵前添加适量酿酒活性干酵母,达到抑制杂菌繁殖目的。发酵期间严禁向发酵容器内加水。如果在发酵或贮存过程中出现白毛、霉斑等异物,说明已感染杂菌,不要再饮用。

由于自酿葡萄酒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碳气体,为防止爆炸,应优先选用钢制和食品级塑料容器,最好选择大口的容器,装葡萄时不要装满。发酵期间严禁将容器密封处理,应在瓶口留有空隙或用纱布封口。发酵结束后应将酒与酵母完全分离,以防贮存期发酵涨瓶。

受杀菌条件的限制,自酿葡萄酒发酵后酒液中可能会有其他微生物的存在,容易导致葡萄酒变质。因此,建议自酿葡萄酒贮存在阴暗、凉爽的环境下,贮存温度稳定在10℃至15℃之间。酿造好的葡萄酒不要使用非食品级塑料瓶贮存,建议短期内饮用完,不要长时间存放。

优质的葡萄酒澄清透明,香气幽雅,酒体丰满完整,有层次感和结构感。当澄清的自酿葡萄酒出现浑浊、失光或呈现油状、彩虹色等,闻香有醋酸味、指甲油味、霉味时,可以基本判断该酒已变质,不能再饮用。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唐山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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