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来,接连爆出几起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事件,如“甲醛白菜”“蓝矾韭菜”等等。作为监管部门,如何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昨天,龙虎网《民生有约》邀请到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黄义龙,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施泽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之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助理姚传伟,就目前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农产品]
要过四道关
施泽平介绍,2000年,南京出台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的地方法规,规定在南京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使用42种高毒的农药。目前,南京建立了40个蔬菜田头检测室和10个水产品塘口检测室,在叶菜上市之前进行农药检测。除此之外,南京有三个农产品检测站,每月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批发市场等进行例行检测,在高温季节把好农药残留关口。对于外地引进的蔬菜,施泽平说,从田头到消费者餐桌要经过四道关,前三道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把关。此外,负责监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工商部门也会负责监管,主要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暗访的“四查” 措施,确保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
[临过期食品]
设专区销售
市民在超市买东西会发现,很多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销售特别混乱。比如快过期的酸奶会捆绑销售,买一送一或者赠送礼品。但是这类食品都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王之熙表示,今年开始,南京市工商部门就在探索一种管理模式,对一些临近到期的食品要求商场超市设立专区进行销售,目前已经在玄武区和鼓楼区试点。王之熙介绍,没有过保质期说明质量还是有保障的,但是有的食品保质期长短不一,南京工商部门也根据这个食品保质期限的长短设立临近保质期的长短。比如,保质期3个月的,离保质期还有10天就要放在专区进行销售;保质期两年的,离保质期还有3个月就要放到专区进行销售。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求在赠品上加贴印有“本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请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提示语的标签,并不得覆盖生产日期、保质期。
来源:中国水果蔬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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