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关于卫生部4月回复质检总局关于牛初乳类产品适用标准规定,是否指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或者米粉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为原料,而并非指婴幼儿不能使用牛初乳,因此其他婴幼儿辅助食品和保健食品不在范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就此问题作答,卫生部的文件对质检总局的答复,是指婴幼儿配方食品,也就是说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卫生部基于审慎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在这三类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所研究员杨月欣就此问题做补充说明,配方奶本身就已经是奶粉了,牛初乳本身也是奶粉,在其他食品里面可以添加,生产使用应该根据标准执行的。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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