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和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关于加强棉花质量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棉花质量监管和棉花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棉花质量和市场监管工作,使新疆的棉花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棉花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治理。
《通知》指出,近年来,受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监管难度大,棉农质量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争抢原料、混等混级收购加工及气候、棉花品种等因素影响,我区棉花质量状况呈下降趋势,“三丝”含量超标,一、二级棉比例下降,严重影响新疆棉花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为提高棉花产品质量,严厉打击棉花掺杂掺假、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维护棉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近期自治区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棉花质量监管和棉花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此次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清理阶段(2012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二)整顿治理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关闭取缔、停产整顿、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或依法惩处。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关闭取缔。(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对全区棉花质量监管和棉花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并报自治区党委农办汇总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通知》要求,(一)各地、各级农业部门要指导棉农加强后期棉花管理。做好棉花推行并垄,防止烂桃,提高产量和质量;根据土壤墒情适时停水,加快棉花成熟,提高纤维长度和棉花等级;对晚熟棉田,要采用催熟办法,促使棉花及早吐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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