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汇源果汁全资附属公司汇源饮用水(朱胜彪担任总经理)与云南卡瓦格博饮用水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授权卡瓦格博生产瓶装水,但此后由于汇源果汁称汇源饮用水不具备授权资格,双方因此引发诉讼。今年8月9日因管辖权异议此案未能如期开庭审理后,便再无进展,卡瓦格博董事长祝强表示,目前汇源未有调解迹象,如果此案开庭审理,将提出反诉要求汇源赔偿损失。本案的诉讼争议焦点之一是,汇源果汁全资附属公司汇源饮用水有无瓶装水生产权限。以8月27日晚间披露中报为契机,此前略显沉寂的汇源果汁董事长朱新礼侄子朱胜彪“倒卖”商标引发诉讼的事件,再度被热议。
管辖权争夺未有定论
据《证券日报》报道,从公开信息中可以得知,在2011年7月15日,汇源饮用水与卡瓦格博签订一份合作协议,授权卡瓦格博“加盟汇源饮用水事业,筹建、开发或者改扩建生产工厂,使用‘汇源’品牌生产、销售饮用水系列产品……包括桶装水、瓶装水、袋装水等”。合作时间从签订时起到2014年12月31日,而卡瓦格博则可以在经过汇源饮用水的考察并书面同意认可后,在全国范围内布点三家进行生产安排(已加盟区域除外)。
双方同时约定,汇源饮用水一次性收取加盟费、技术服务费200万元,且这笔费用为合作期内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此外,汇源饮用水还将收取5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新增一家工厂收取50万保证金,满100万元不再收取,且同时注明:该质量保证金作为双方对产品危机事件处理的备用金,合作期满后全额退还。
但是,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双方的合作却未能有实质性进展,原因在于汇源方面称汇源饮用水不具备授权资格,因此卡瓦格博不得进行“汇源”品牌水的生产和销售。
此后,针对这件事汇源果汁曾发布公告,称尽管合作协议列明双方共同发展汇源品牌的饮用水业务,但并未就任何“汇源”商标的特许使用权达成协议,同时指出卡瓦格博并未按合作协议履行付款责任,因此汇源饮用水有权终止协议并不需要做出赔偿。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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