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亚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亚市餐饮业价格管理规定》,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立最低消费价格,违反者将由物价部门予以处罚。
《规定》明确指出,所有餐饮经营者不得采取制定最低消费价格、不得巧立名目进行收费等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空调费、座位费、包厢费等。餐饮品价格的结算,应当详尽、准确,餐饮品价格结算应当出具消费结账清单,消费结账清单如实写明消费的品名、单价和总结算价格,消费台账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者将由物价部门予以处罚。
三亚市物价局副调研员陈金波表示,《规定》下发后,如发现或接到举报仍有餐饮企业存在最低消费的现象,轻者进行教育、重者进行曝光,并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视情况而定,给予不同程度的金额处罚。
来源:食品产业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