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析了2012年和2013年1-3月期间,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数据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打四非”和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为严惩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证在今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同时,加强对销售商、代理商及销售人员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管理。
自即日起,在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曝光并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同时加大对其生产场所的飞行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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