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精神,积极协助有条件的养殖户创建渔业家庭农场。
近日,该县水产中心会同金乡县农业局、畜牧局就家庭农场登记条件及土地经营规模联合行文,引导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可以依法登记家庭农场。同时协调县工商局为渔(农)民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渔(农)民完善各项手续,积极推动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截至目前,金乡县有6家渔户正在组建家庭农场,主要经营水产养殖、休闲垂钓、渔家乐等。
渔业家庭农场的发展,不仅使全县渔民依靠适度的产业规模经营提升了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也为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途径。相信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励扶持下,“家庭农场”必将成为全县渔业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
来源:济宁市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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