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有时候也要掌握维权的方式。在菜里吃到头发应该算比较常见的事,有的人会选择直接把头发夹掉继续吃,也有的人会选择让老板换一盘。但是,赵某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直接要求赔偿5500元。到最后还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维权怎么会变成敲诈勒索呢?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夏天的一个中午,赵某约了三个好友,一起到江东一家小饭店吃饭。但是,当他们点了大概200多元的菜后,就把老板叫到了桌子旁,老板定神一看,原来是菜里有根头发!
有“大炮”外号之称的赵某狠狠质问他:“我听朋友介绍说你这里好吃,特地带老乡过来给你捧捧场,怎么菜里有头发丝,这算怎么一回事?”老板一看,马上道歉并表示这一桌酒菜全免。
但是,赵某不觉解气,向老板提出,“给我8000块,这事就这么算了。”一边说他还一边威胁老板,“不然我们就砸了你的店,让你在这里开不下去。”
看“大炮”的架势,老板觉得“大炮”真的很可能砸店,心里未免担心起来。于是,找来朋友当中间人替他说说好话。最终,“大炮”同意以5500元成交。老板向朋友借了4000元后才把“大炮”送走。
这事从表面上看起来起因是饭店不对,而“大炮”只是替自己维权。但“大炮”这样的行为还只是维权吗?大炮等人走后,老板在朋友提醒下报了警,警方立案。
去年4月,“大炮”又不知惹了什么事端出现在北仑一派出所,被民警抓获。今年1月,赵某被江东检察院指控涉嫌敲诈勒索。
昨日,江东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大炮”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赃款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法官说,“大炮”之所以被定性为“敲诈勒索”,主要还是因为他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特点。威胁和要挟,指的是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大炮”不给钱就砸店,是很明显的威胁。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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