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商务部发通知:药店可卖婴幼儿配方乳粉

2024-04-30 17:29:5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17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商务部网站15日消息,商务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销售试行工作。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销售各项规定,保障质量安全。同时参照药品经营服务相关行业标准,加强销售人员培训。

通知强调,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进口管理。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发证工作,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发证服务。严格执行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诚信经营,合理定价,杜绝行业垄断等不正当行为。

零售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供应商,只允许收取经事先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并明确约定的促销服务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协助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农业、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本条标题:商务部发通知:药店可卖婴幼儿配方乳粉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