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29日报道:海南省东方市墩头湾300亩海防林早在2002年被毁,然而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最新的“总规图”中,这片区域仍标注为“林地”,承包管护这片海防林的农民领了9年“护林费”,“开发商”得到“退塘还林”补偿款140多万元。
东方市毁林搞养殖
东方市墩头湾被毁海防林地的现场,据当地群众介绍,这片沿海基干林区2002年就被毁,建了鱼塘,后来鱼塘被台风打掉废弃,海岸线退缩了300多米。
东方市八所镇益兴村党支部书记文世强说,上世纪80年代末,文兆欣辞去村支书职务,与村里签订400亩《租地种树合同》,拉上王海二贷款请帮工,到2000年造林300亩。王海二与市林业局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书。2001年底,当时的市领导带“开发商”许进东到村里,说要搞水产科研养殖。成片林子被毁,300亩海防林变成一片烂泥滩。
受害人拿护林费上访
王海二说,他9年来不断上访。东方市林业局为摆平这件事,2005年任命他为专职护林员,每年的护林费从1000多元调到4800元。“海防林都没有了,我还领护林费,我就把这钱拿来做了上访的路费和伙食钱。”
今年初,“开发商”许进东领到了巨额“退塘还林”补偿款。许进东接受采访时说,当时东方市领导请他投资,说优惠政策可以很特殊,“先上车后买票”,把水产养殖先搞起来。哪知几场台风一来,投资全泡汤。2009年东方市政府注销了他的“海域使用权证”,他现在一无所有。“我修建鱼塘投入了那么多,现在政府给的140万元只是补偿,我还想要政府给赔偿款。”
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赵承强说,前些年查出许进东开办的公司没有登记注册,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章是伪造的,所以注销了他的海域使用证。东方市林业局生态办主任麦明刚说:“那片鱼塘的确是许进东经营的,因此发放了140万元的补助费。至于许进东当初毁林的事,我不在岗位上,不清楚。”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