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城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00亿元,增长30%。按2008年同口径计算,三年来,全省城区财政收入年均增幅超过26%,实现了第一个“三年倍增”计划。城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3%,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重要支柱。城区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4%,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1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低于3亿元的城区由上年的6个下降到1个,超过20亿元的城区由上年的13个增加到21个,7个城区超过50亿元,沈阳铁西区突破百亿元大关。
从14个市城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情况来看,有8个市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阜新市增长95.4%、本溪市增长47.6%、盘锦市增长47.2%、锦州市增长37%、朝阳市增长36.6%、抚顺市增长36.2%、沈阳市增长32.2%、铁岭市增长32.1%。
从56个城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来看:
完成额较大的城区有:沈阳铁西区100.3亿元、金州新区90.6亿元、铁东区86.8亿元、和平区78亿元、沈河区78亿元、东陵区62.3亿元、大东区50.9亿元、甘井子区45.4亿元、沈北新区40.2亿元、鲅鱼圈区39亿元。
增长较快的城区有:清河门区190.4%、新邱区149.9%、太平区96.8%、细河区85.6%、海州区70.8%、平山区61.9%、双台子区54.5%、苏家屯区54.3%、老边区50.4%、明山区47.6%。
增量较高的城区有:沈阳铁西区21.8亿元、和平区18亿元、金州新区17.5亿元、沈河区15.9亿元、大东区15.4亿元、东陵区14.1亿元、沈北新区12.7亿元、铁东区11.1亿元、甘井子区10.7亿元、皇姑区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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