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应终身行业禁入

2024-05-01 23:10:54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834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漫画杨仕成

省人大代表郝士权建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目前,多数的食品安全事故达不到刑法规定的标准,责任人最多只是“五年行业禁入”

“应该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人实施终身行业禁入。”昨日,省人大代表、四川三友集团董事长郝士权,向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终身行业禁止进入制度的建议》。他认为,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施终身行业禁入,将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最有力的措施之一,“建议尽快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

事故频发拷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从2011年年初的‘瘦肉精事件、奶粉砷超标到年中的味千拉面‘猪骨汤精事件、‘假绿色猪肉事件等等。”郝士权说,“如此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每一次都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同时也拷问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郝士权说,川菜和火锅是四川的名片。但发生在今年8月的火锅底料老油事件,对四川火锅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四川不在食品安全上作出表率,不但会危及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会让四川失去川菜和火锅这两道名片。”

处罚尴尬责任人5年后可再入行

自三鹿奶粉事件后,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在刑法修正案(八)中,也进一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但郝士权认为,目前绝大多数的食品安全事故远达不到刑法所规定的标准,受到的多是行政处罚。而根据《食品安全法》,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也只是吊销营业执照,直接负责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郝士权说,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存在发现滞后的特点,许多相关责任人都是经营很久获利甚多后才被查获,违法所得难以计算也难以处罚没收。5年禁入期过了后,这些人还会有足够资本卷土重来。“如果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终身禁入,将有利于解决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困境。”

华西都市报记者邓宇

作者:邓宇

来源:华西都市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应终身行业禁入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