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密1月16日消息,(记者蒋雪娇哈密台记者江红霞周锐)2012年,哈密地区将把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贫困家庭、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重点,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刘全山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保障改善民生,是实现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职业培训,实现培训城乡劳动者1.8人的目标,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具备条件的农牧民家庭,实现“一户一工人”的目标。”
近年来,哈密地区通过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低收入群体。从2012年1月1号起,哈密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至2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94元提高至1000元。
哈密市西河区街道西菜园村65岁的米吉·尼牙孜老人是哈密市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的首批受益者。米吉·尼牙孜和儿子一起生活,儿子每月打零工赚的生活费,除去生活开销外所剩无几。从2007年开始米吉·尼牙孜领取到农村低保金,他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米吉·尼牙孜说:“低保金拿上,给我们减轻了很多负担。”
同样感受到政府温暖的还有哈密市老城社区低保家庭依巴代提·塔依尔一家。45岁的依巴代提·塔依尔由于有心脏病,下岗后一直没有工作,生活很拮据。今年一月,依巴代提·塔依尔一家申请到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家三口人一个月可以领到888元低保金。
依巴代提·塔依尔说:“政府的政策确实做到了老百姓的心里了。每个月的低保金,再加上丈夫的收入,我们紧一紧,就能把儿子的学供出来了。”像依巴代提·塔依尔这样享受低保金的困难群众,在哈密市有26392人。
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刘全山说:“2012年农村低保标准要在每年894元,比自治区标准高50元的基础上又提高到1000元,城市低保标准在每月185元,比自治区标准高32元的基础上又提高到200元,继续高于自治区标准,充分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民生情怀。”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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