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商务部门转发的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文件精神和长治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现制定武乡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屠宰行业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践行法律赋予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责,将审核清理作为屠宰行业管理的头等大事和基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是为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县商务中心决定成立由县商务中心主任李三宏任组长,副主任董国宏为副组长,稽查队全体人员参加的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为确保审核清理工作如期完成,县商务中心将会同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畜牧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开展督促检查。
三、制度方案,组织实施
一是进行审核清理自查工作,即在2012年3月份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依照商务中心制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进行自查,缺什么补什么。各定点屠宰企业要认真填写自查表,确认所有自查项目符合条件后于3月31日前向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审核换证申请书,附上自查表。所有定点屠宰企业,不论是否已经换证,都必须开展自查,没有开展自查或未提交审核换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定点屠宰资格。
来源:武乡县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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