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目前山东正在加快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并已明确规定,粮食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其中小麦或水稻种植面积150亩及以上)的,纳入2012年种粮大户补贴范围。其中,经过核实补贴面积在4000亩以上的,每户给予定额补贴100万元;补贴面积在4000亩以下的,每亩给予补贴230元。
笔者认为,现行按承包面积给予粮食补贴的办法成了“普惠制”,既不能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又没有达到粮食直补的初衷,而山东省试点种粮大户补贴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
首先,对种粮大户补贴有利于解决农村“无人种田”的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在前几年劳动力成本较低时,农民工或者农忙时回家种地,或者雇请人种地;但在近年来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后,无论是农忙时回家种地,还是雇人种地,都不划算。所以,一些离乡人员宁可耕地荒芜,也不愿意种地。
如何让这些荒芜的耕地得到有效利用?发展种粮大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山东对种粮大户补贴,就是利用政策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集中的有益举措。如此一来,“无人种地”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其次,对种粮大户补贴有利于引导粮食生产集约化、规模化。
据国土资源部称,我国每年有3000万亩的撂荒耕地。究其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农民种植粮食的收益率太低。作为投资大、生产周期长、回报率相对较低的粮食生产,只有靠集约化、规模化,才能获得规模效益。山东省对种粮大户补贴的办法,利用政策杠杆增加种粮大户的收入,有利于调动种植粮食的积极性。
此外,粮食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需要很大的财力做支撑。有了政府对种粮大户的补贴,粮食生产者就有了更大的经济实力,以现代化的手段推动粮食生产的发展。
第三,对种粮大户补贴有利于农村小康社会的早日建成。
党的“十八大”指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总体上看,农民仍然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
来源:粮油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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