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商务部(doc)公布的初裁结果,中国暖水虾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5.76%,与泰国、越南等竞争对手差异不大。美方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且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发起反补贴调查,违反了世贸规则。屡受反倾销与反补贴“折腾”的中国暖水虾企业能否回暖?受访企业表示将积极应诉。
“初裁结果比较中性,我们更关注的是现场核查与终裁情况。”针对近期美国公布的对中国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强制应诉企业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水产)董秘郭文亮5月31日对国际商报记者说。
根据5月29日美国商务部(doc)公布的初裁结果,国联水产及其他中国企业反补贴税率为5.76%。据了解,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最早分别于今年8月和9月作出终裁。
此案除涉及中国外,还包括厄瓜多尔、印度、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6个国家。原本7个产虾国中,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对虾产品排在第7位。根据初裁税率的高低排序,中国位于7国中间,印尼、厄瓜多尔和泰国的税率低于中国,而印度、越南、马来西亚的税率则高于中国。
郭文亮表示,目前企业出口订单稳定,销售情况没有出现太大波动。
与主要竞争国差别不大
根据公告,doc将通知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相应的反补贴税押金。doc最新的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虽然中国企业将被征5.76%的反补贴税,但与其他主要竞争对手相比,这一结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因此目前企业的订单情况正常。
根据初裁结果,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涉案企业的补贴率分别为10.41%~11.32%、10.8%~62.74%、2.09%、5.08%~7.05%。厄瓜多尔和印尼基本是零关税,可忽略不计。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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