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GB 在16410-2020年《家用燃气灶》新国标中,产品适用范围内增加了集成灶,即集成灶与其他燃气灶具共享相同的标准。新标准还根据集成灶的特点增加了集成灶的术语,明确了集成灶的性能、结构、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这一标准仍不完善。例如,他说GB 16410-2020给出的集成灶定义,是“将燃气灶和吸排油烟装置组合在一起的器具,或在此基础上增加食具柜、烤箱、电磁灶、储藏柜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功能的器具”,即将燃气灶视为必要功能单元。虽然这源于集成灶产品的形成历史和现实,但标准视野不应局限于目前所见。例如,由电炉(包括电磁炉)和吸油烟机组成的组合也具有集成炉的形态特征和功能效果。如果按照新的定义,就不能称之为集成炉。

并非每种产品都有或必须有相同或相似的标准对应。尤其在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以及标准体系较为健全的家电行业,只要不是原理上的和颠覆性的创新以及大跨度的技术融合,绝大部分所谓的新产品都可以被现有(一个或多个)标准直接或间接覆盖。独立的特殊标准需要解决的是各功能单元集成后相互影响和叠加效应的标准化。就集成炉而言,各功能单元集成后,热、水、气、汽、油、垢、总用电负荷和总功率偏差已成为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如洗碗机水路意外侵犯其他功能单元的带电部件,蒸汽烤箱排放的蒸汽对其他功能单元的电气绝缘等。
目前,跨专业领域的产品越来越多。一体化炉灶可能配备水、电、气、通信、网络等技术或功能。因此,标准的制定也应由主要功能领域领导或联合辅助功能的专业领域共同推进,使标准更加完善和完善。